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作为贵州省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评价范围:全省。学院同时作为保育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指定评价机构,计划于2025年10月开展“保育师(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职业及等级
保育师(三级)
二、认定考试时间及方式
1.认定时间
10月25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认定方式
理论:机考
实操:模拟操作+笔试
三、认定地点
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部(贵定县盘江镇原盘江中学)
四、交通安排
考评机构免费接送,接送地点:贵阳市南明区蟠桃宫农贸市场旁
五、申报要求
1.户籍要求:贵州户籍或贵州常住人口(贵州户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常住人口需提供常住人口居住证明或就业单位证明)。
2.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注:①相关职业:育婴员、婴幼儿发展引导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母婴护理员、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幼儿教育教师、助产士、儿科护士、儿科医师等。
②技工学校本专业为婴幼儿托育,相关专业包括护理、幼儿教育、健康服务与管理、健康与社会照护、公共营养保健、家政服务等。
③职业学校本专业包括中等职业教育的婴幼儿托育,高等职业教育专科的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高等职业教育本科的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等。
④职业学校相关专业包括中等职业教育的幼儿保育、母婴照护、护理、中医护理、营养与保健、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等,高等职业教育专科的早期教育、学前教育、护理、食品营养与健康、健康管理、医学营养、预防医学、助产、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心理咨询等,高等职业教育本科的护理、儿童康复治疗、健康管理、学前教育、现代家政管理等。
⑤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相关专业包括教育学类、护理学类、心理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儿科学、健康服务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家政学等。
六、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报名方式:报名资料提交至邮箱1010783183@qq.com。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9月10日-10月8日
3.报名所需材料:
(1)一寸白底数码彩照电子版,格式为JPG或JPEG,大小在200kb以下(否则无法导入系统);
(2)身份证正反面PDF格式扫描件:1份;
(3)具备申报条件的支撑材料PDF格式扫描件:1份;
(4)《附件1:贵州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请表》签字、盖手印PDF格式扫描件:1份,签字的地方必须为手写,其他信息可打印;
(5)贵州常住人口请提供居住证PDF格式扫描件或就业单位证明PDF格式扫描件;
(6)毕业年度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学生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学信网查询)。
4.报名联系人:付老师18096165065,QQ:1010783183。
六、缴费方式
材料审核合格后提供学院收费二维码。收费标准:472元/人。根据贵州省人社厅《关于核定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黔人社通[2016]72号)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其他
1.报考人员需对提交的报考信息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
2.提交虚假信息、虚假材料者,如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不予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取得相应证书的,宣布证书无效,撤回证书并删除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官网上的信息,并将其违规违纪情况计入考生诚信档案。
八、监督举报电话:0851-86830235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