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黔财教〔2009〕114号)和《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教〔2022〕118号)文件要求,我院结合实际情况,完成了2026年省属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下简称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报工作。现将2026年省属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的8名学生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若对受助学生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反映。公示期满,若无异议,受助学生名单将上报省教育厅审核。
公示时间: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邓老师 座机:0854-54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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