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院零星采购询价工作,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切实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及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现拟通过线上方式开展学院零星采购询价工作。具体流程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零星采购项目涵盖学院零星采购的货物、工程与服务。具体采购项目将根据实际需求在采购公告中详细说明。
二、线上发布公告
学院将在官方网站(https://www.gznvc.com/index.htm)开设的“招标采购”板块,作为零星采购项目信息发布的唯一官方渠道。每一项零星采购项目启动时,学院将在此板块以公告形式详细发布以下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明确本次采购的具体内容。
具体需求:详细描述所需货物、工程与服务的规格、型号、数量等。
技术参数:针对有特定技术要求的货物、工程与服务,列出详细的技术指标。
质量标准:明确采购货物、工程与服务应达到的质量水平,可引用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或学院内部制定的标准。
服务要求:对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进行规定,包括保修期限、响应时间、维修服务范围等。
交货时间及地点:明确供应商交付物资或提供服务的时间要求和地点。
报价文件要求:说明供应商提交报价文件时应包含的内容、格式及提交方式。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合法经营资质: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对于特定行业的物资或服务,还需具备相应的行业经营许可证。
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作出书面承诺。
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供应商应具有与采购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和售后服务能力,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采购项目的交付和服务。对于一些技术要求较高的项目,供应商需提供相关技术人员的资质证书或类似项目经验证明。
四、供应商报价
报价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为报价期限。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院指定的邮箱提交报价文件。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报价文件内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产品价格:详细列出所提供物资或服务的单价及总价,价格应包含货物价款、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质量证明:提供所供物资的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对于服务项目,提供相关服务质量的证明文件或案例。
售后服务承诺:明确售后服务的内容、期限、响应时间及联系方式等。
企业资质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行业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如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报价,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为授权代理人报价,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价文件真实性:供应商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信息,将取消其报价资格,并列入学院供应商黑名单,今后不得参与学院的任何采购项目。
五、综合评估
评估小组组成:由学院后勤处牵头,组织使用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评估小组
评估标准:评估小组将按照以下标准对供应商的报价、产品质量以及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估:
价格因素:在满足资质、规格和参数要求的前提下,以最低价成交。但价格并非唯一决定因素,若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格,评估小组将要求其提供成本构成说明,以防止恶意低价竞争。
产品质量:根据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进行评估。可通过查看质量证明文件、样品检测(如有需要)等方式进行判断。
服务承诺:评估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承诺,包括保修期限、响应时间、维修服务范围等。优先考虑服务承诺更完善、更贴合学院需求的供应商。
评估流程:评估小组将严格按照既定的评估标准和流程进行操作。首先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淘汰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然后对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按照评估标准进行评估;最后根据综合评估结果,在满足资格及参数等条件情况下以最低价确定成交供应商。评估过程将全程记录,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结果公示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学院将在官方网站“招标采购”板块对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项目名称、成交金额等信息。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后勤处提出,学院将在收到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异议人。
七、签订合同,验收使用,完成采购工作
签订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将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采购物资或服务的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质量标准、售后服务、违约责任等内容。
验收使用: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物资或提供服务后,由使用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进行检验,如发现物资或服务不符合要求,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整改。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报告,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
完成采购工作:学院根据验收报告和合同约定,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货款。至此,本次零星采购询价工作完成。
八、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采购项目相关信息,请与学院后勤处联系。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5761686870
电子邮箱:15761686870@163.com
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