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对2017级、2018级中高职2018年代收费进行退费,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退费范围
2017级、2018级中高职2018年代收费未完成退费的学生(名单详见附件)
二、核对方式
附件名单中,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及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gzhlghcwc@163.com,相关工作人员核实取得本人银行账户信息后进行退费。
三、时间安排
办理期: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5日
逾期未办理退款的代收费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 2017级、2018级中高职2018年代收费未完成退费学生名单
2025年8月25日